113學年度-南校區校外【汽車停車證】於113.07.09上午0900開放申請
113學年度-南校區室外汽車停車場網路線上申請注意事宜:
1.本次北區室內汽車、北校區室外汽車及南區校外汽車停車位均採先登記後抽籤(電子抽籤)方式辦理。
2.本校停車場除推廣短期班及兼任老師外,其餘申請均以一年為主。
3. 南校區校外汽車停車位申辦時間及方式:
■汽車停車位收費標準及使用時間如下:
南區校外汽車停車場 |
教職員工 |
1,800元 |
1學年計 |
|
學生(日間班) (學號D開頭) |
900元 |
1學年計 |
含研究所學生 |
|
學生(進修部暨假日班) (學號T開頭) |
600元 |
1學年計 |
含研究所學生 |
|
兼任老師 |
600元 |
1學期計 |
|
|
推廣學員 |
400元 |
1期計 |
含講師 |
■車位數量:40位(額滿為止) 。
■登記時間:113年7月09日09:00至7月15日17:00止。
■抽籤時間:113年7月16日09:30。
(1)待北校區室外車位抽籤完成後,再進行南校區校外停車位抽籤。
(2)抽籤位置於總務處,採電腦亂數抽籤方式辦理。
■車位繳費及領證時限:113年7月16日10:00~7月22日17:00止。(未於規定時間辦理完成者,視同放棄資格,由候補車位遞補)。
■候補車位繳費及領證時限:113年7月24日09:00~7月28日16:00止(由承辦單位通知繳費)。
■繳費地點:本校出納組(亦可利用多元繳費方式繳交停車費)
■領證地點:請憑繳費收據至總務處領證。
4.南校區校外汽車停車位申請規則
(1)南校區室外汽車停車證,僅限本校教職員工及學生申請(一人一車一證)。
(2)為防舞弊有下列情況者視為無效申請及喪失車證資格:
【1】借牌申請者。
【2】重複申請者。
【3】申請人填寫資料不完全者。
【4】中籤者未在規定期限內繳費者。
【5】私自轉讓車位者。
【6】南校區車證繳費領證時,請出示證件以供查核:
■ 本人身分證件。
■【行車執照】:行照姓名須為本人、父母、直系子女、配偶;行照非上述親屬者,喪失南區校外車位資格,但可申請東校區汽車停車位。
■車主為直系子女者,請出示證明文件;駕駛人變更車輛時亦同。
■ 學生請出示本人駕照
(3)退費標準:
3-1教職員:
■每學年開學前申辦者,停車費全額退費。
■每學年開學後申辦者,停車費則以月平均計算實施退費。
■每學年半年後申辦者,不予退費。
3-2學生:
■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4週內申辦,停車費全額退費。
■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4週後至第二學期開學4週內,停車費半額退費。
■第二學期開學第四週後不予退費。
(4)因南校區車位有限,如遇南區校外停車場已停滿,須將車輛停放至東校區汽車停車場,勿放路邊以維用路人安全。
5.申請人提出申請,視同認同並願遵守本校車輛管理及申請規定,無法遵守相關規定者請勿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