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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

旅居文旅-適用教職員生及校友

本合約有效期間自113年1月1日起至 113年 12月30  日

  1. 本校教職員生及校友(乙方)安排旅客住宿於旅居文旅(甲方)所經營之旅店,皆可享有本合約書和甲方其他分館的優惠價格。
  2. 甲方保證依本合約提供乙方優惠房價:

旅居文旅系列平日為預訂日官網售價之9折,假日為預訂日官網售價之95折;

旅居驛站系列平日為預訂日官網售價折扣200元,假日為預訂日官網售價折扣100元,折扣後價格已含服務費及 5%營業稅;

台灣青旅膠囊旅店平假日單人膠囊床位及雙人膠囊床位為預訂日官網售價折扣50元、獨立雅房為預訂日官網售價折扣100元。

  1. 乙方享有延後退房禮遇,退房時間可延後至中午12:00(為提供最完善的服務,敬請於訂房或入住時提前告知,各館店將依當日房況彈性調整)。
  2. 平、假日定義:平日為星期日至星期四;假日為星期五、星期六、連續假日、國定假日及國定假日前夕。
  3. 本合約不視同簽帳許可合約,若由乙方代旅客支付費用時,乙方應於訂房時或旅客辦理住宿登記時,向甲方之訂房或櫃檯人員提出支付項目;除上述情形外一律由旅客在入住或退房時結清所有費用。
  4. 乙方員工入住需出示工作識別證或貴公司住宿人員名片作為優惠依據;商務旅客入住需由乙方代訂。
  5. 本合約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合約有效期間結束後雙方需重新協議訂定新合約。
  6. 上述條款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同意以合作友好之態度協商解決。
  7. 本合約有效期間自   年   月   日起至 113年 12月30  日止,合約到期後,住房優惠價格若有變動,請參考各館官方網站或來電洽詢,恕不另行通知。

注意事項

  1. 請以公司名稱或統一編號訂房,若有變更或取消訂房亦請事先告知,以便安排客房。
  2. 本旅店有權取消在入住日前24小時任何未提供保證之訂房。
    訂房需提供訂房保證,需以下列保證作業進行:
    A. 請填寫本旅店提供之信用卡授權書,或是匯款至本公司帳戶。
    (訂金為所需訂房總金額之三成)
    B. 請在訂房確認單上簽名並載明為乙方公司之員工後回傳。
    C. 有效訂房之確認,本旅店需收到訂房確認單及訂金方可確認此訂房。
  3. 特定優惠專案期間之房租,按照特定優惠專案辦理施行中。
  4. 部分房型不適用,請洽詢各館櫃檯人員。
  5. 各房型均有入住人數限制,如有加人需求請洽詢各館櫃檯人員,了解可行性及相關費用。
  6. 如需指定房型(對外窗/浴缸房)需於訂房時告知,了解可行性及相關費用。
  7. 如有接駁需求請洽各館櫃檯人員,可享優惠。

取消與更改訂房之相關規定

住宿訂金為每筆訂房總金額之30%,取消條款如下:

1. 旅客於入住日期前14日取消訂房時,將不收取取消訂房手續費。

2. 旅客於入住日期前10至13日取消訂房時,應負擔總訂金之30%為訂房取消費用。

3. 旅客於入住日期前7至9日取消訂房時,應負擔總訂金之50%為訂房取消費用。

4. 旅客於入住日期前4至6日取消訂房時,應負擔總訂金之60%為訂房取消費用。

5. 旅客於入住日期前2至3日取消訂房時,應負擔總訂金之70%為訂房取消費用。

6. 旅客於入住日期前1日取消訂房時,應負擔總訂金之80%為訂房取消費用。

7. 旅客於入住日期當天取消訂房或怠於通知者,應負擔訂金之100%為訂房取消費用。

甲 方:世方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魏秋富

統 編:94017031

地 址:臺北市中正區青島西路11號4樓之五

電 話:0968-655-989

傳 真:02-2381-8199

聯絡人:蕭加明

E-mail:marketing@hubhotel.com.tw

基於雙方互惠原則同意訂立此合約,並於合約有效期間內共同遵守下列各項條款:

  1. 乙方安排旅客住宿於甲方所經營之旅店,皆可享有本合約書和甲方其他分館的優惠價格。
  2. 甲方保證依本合約提供乙方優惠房價:

旅居文旅系列平日為預訂日官網售價之9折,假日為預訂日官網售價之95折;

旅居驛站系列平日為預訂日官網售價折扣200元,假日為預訂日官網售價折扣100元,折扣後價格已含服務費及 5%營業稅;

台灣青旅膠囊旅店平假日單人膠囊床位及雙人膠囊床位為預訂日官網售價折扣50元、獨立雅房為預訂日官網售價折扣100元。

  1. 乙方享有延後退房禮遇,退房時間可延後至中午12:00(為提供最完善的服務,敬請於訂房或入住時提前告知,各館店將依當日房況彈性調整)。
  2. 平、假日定義:平日為星期日至星期四;假日為星期五、星期六、連續假日、國定假日及國定假日前夕。
  3. 本合約不視同簽帳許可合約,若由乙方代旅客支付費用時,乙方應於訂房時或旅客辦理住宿登記時,向甲方之訂房或櫃檯人員提出支付項目;除上述情形外一律由旅客在入住或退房時結清所有費用。
  4. 乙方員工入住需出示工作識別證或貴公司住宿人員名片作為優惠依據;商務旅客入住需由乙方代訂。
  5. 本合約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合約有效期間結束後雙方需重新協議訂定新合約。
  6. 上述條款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同意以合作友好之態度協商解決。
  7. 本合約有效期間自   年   月   日起至 113年 12月30  日止,合約到期後,住房優惠價格若有變動,請參考各館官方網站或來電洽詢,恕不另行通知。

注意事項

  1. 請以公司名稱或統一編號訂房,若有變更或取消訂房亦請事先告知,以便安排客房。
  2. 本旅店有權取消在入住日前24小時任何未提供保證之訂房。
    訂房需提供訂房保證,需以下列保證作業進行:
    A. 請填寫本旅店提供之信用卡授權書,或是匯款至本公司帳戶。
    (訂金為所需訂房總金額之三成)
    B. 請在訂房確認單上簽名並載明為乙方公司之員工後回傳。
    C. 有效訂房之確認,本旅店需收到訂房確認單及訂金方可確認此訂房。
  3. 特定優惠專案期間之房租,按照特定優惠專案辦理施行中。
  4. 部分房型不適用,請洽詢各館櫃檯人員。
  5. 各房型均有入住人數限制,如有加人需求請洽詢各館櫃檯人員,了解可行性及相關費用。
  6. 如需指定房型(對外窗/浴缸房)需於訂房時告知,了解可行性及相關費用。
  7. 如有接駁需求請洽各館櫃檯人員,可享優惠。

取消與更改訂房之相關規定

住宿訂金為每筆訂房總金額之30%,取消條款如下:

1. 旅客於入住日期前14日取消訂房時,將不收取取消訂房手續費。

2. 旅客於入住日期前10至13日取消訂房時,應負擔總訂金之30%為訂房取消費用。

3. 旅客於入住日期前7至9日取消訂房時,應負擔總訂金之50%為訂房取消費用。

4. 旅客於入住日期前4至6日取消訂房時,應負擔總訂金之60%為訂房取消費用。

5. 旅客於入住日期前2至3日取消訂房時,應負擔總訂金之70%為訂房取消費用。

6. 旅客於入住日期前1日取消訂房時,應負擔總訂金之80%為訂房取消費用。

7. 旅客於入住日期當天取消訂房或怠於通知者,應負擔訂金之100%為訂房取消費用。

甲 方:世方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魏秋富

統 編:94017031

地 址:臺北市中正區青島西路11號4樓之五

電 話:0968-655-989

傳 真:02-2381-8199

聯絡人:蕭加明

E-mail:marketing@hubhotel.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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