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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

出納組重要通知:辦理預借款項且實際付款及受扶養親屬相關(112年度更新)

出納組通知:

一、112年度辦理預借款項且實際付款(所得領據簽收時間)於112.12.31日前者,請於113.1.5日前送至會計室完成經費核銷作業。 
二、113年受扶養親屬如有異動者,請填寫受扶養親屬表,並請於112.12.20日前送至出納組;若無異動則沿用,無須繳交。 
三、本通知經依112.12.06 C1121206003號簽陳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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