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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

出納組重要通知:辦理預借款項且實際付款及受扶養親屬相關(113年度更新)

出納組通知:

一、113年度辦理預借款項且實際付款(所得領據簽收時間)於113.12.31日前者,請於114.1.6日前送至會計室完成經費核銷作業。 
二、114年受扶養親屬如有異動者,請填寫受扶養親屬表,並請於113.12.20日前送至出納組;若無異動則沿用,無須繳交。 
三、本通知經依113.12.07 C1131207001號簽陳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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