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度免寄送所得稅扣繳憑單相關事宜
總務處出納組
通知受文者:本校全體教職員工(含約僱人員、臨時工友)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24日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一、總統令 華總一義字第10300000621號
二、財政部新聞稿
主旨:102年度免寄送所得稅扣繳憑單相關事宜。
說明:
一、 依據總統令103年1月8日增訂所得稅法第九十四條之一辦理。
二、 應因國稅局推動所得稅各式憑單填發無紙化作業政策,自102度開始不再發放扣繳憑單(機關團體除外),但仍需扣繳憑單者,可自行至本組申請。
正本:本校全體教職員工(含約僱人員、臨時工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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