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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

102年度免寄送所得稅扣繳憑單相關事宜

總務處出納組

通知受文者:本校全體教職員工(含約僱人員、臨時工友)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24日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一、總統令 華總一義字第10300000621號

二、財政部新聞稿

主旨:102年度免寄送所得稅扣繳憑單相關事宜。

說明:

一、 依據總統令103年1月8日增訂所得稅法第九十四條之一辦理。

二、 應因國稅局推動所得稅各式憑單填發無紙化作業政策,自102度開始不再發放扣繳憑單(機關團體除外),但仍需扣繳憑單者,可自行至本組申請。

正本:本校全體教職員工(含約僱人員、臨時工友)

總統令  免寄發扣憑財政部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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