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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

重要通知:辦理預借款項且實際付款及受扶養親屬相關

出組組通知:
 
一、106年度辦理預借款項且實際付款(收據簽收時間)
       在106.12.31日前者,請於107.1.3日前,送至會計室
       完成經費核銷作業。 
二、107年受扶養親屬如有異動動者,請填寫受扶養親屬表
    (總務處出納組-表單下載,並請於106.12.29日前,送
       至出納組;若無異動則沿用,無須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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